由于標的物(車輛)沒有損壞,只是物損(墻壁和防火閘),查勘員沒有當場定損(定出理賠金額)。查勘員要求我們事后向物業索要維修發票才能進行理賠。如需更精確的理賠還需要物業出具維修報價單。有維修報價單,索賠專員能夠進行更進一步的審核,如果報價單如實反映了所有維修項目的報價,保險公司有可能會完全賠付;否則保險公司將按照現場照片和先前案例估算一個合理賠付價格,一般不能全金額賠付。
由于物業咬定不交押金不放行,車主需要趕回廣州,因此只能當場交付4000元押金,并向物業索要相關押金單并蓋章。物業承諾維修完畢給車主郵寄相關發票和維修報價單。
此事故發生在7月底,由于物業的不配合,發票和維修報價單遲遲不肯出具。由于車主不在事故發生地工作,在事故后車主曾多次致電物業公司要求出具當日事故的維修報價單和維修發票,但遭到物業公司的推搪。
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個星期左右,保險公司的核賠專員給車主來電說:“事故賠付金額根據之前的案例初步定為3000元,如果能向物業索要到到相關的維修報價單則能夠更精確地確定賠付金額。”車主也向核賠專員反映了物業的不合作態度,索賠專員告訴車主:“如果物業公司不合作則可憑相關事故認定證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車主經過和物業公司長達2個月的“軟磨硬泡”,終于在國慶長假前拿到維修發票以及那可憐的200元退款。由于物業公司死活不愿意出具維修報價單,車主只能致電平安保險要求按照3000元的金額進行賠付。平安的核賠專員馬上通過電腦系統為車主確認了賠付金額,并告訴車主第二天即可帶齊資料到保險公司相關部門進行理賠。
第二天,車主便去平安保險進行理賠。理賠流程相當順利,賠付的3000元在當天下午就到帳了。
(預支押金,車主處于弱勢,因此不能全額賠付。無良物業是車主理賠的攔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