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處罰是怎么規定的
酒駕的處罰有著明確的規定。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 1000 元至 2000 元,記 12 分并暫扣駕照 6 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 5000 元,記 12 分,處以 15 日以下拘留,并且 5 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 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 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再次被查,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20 毫克/100 毫升、小于 80 毫克/100 毫升為飲酒駕車,大于或者等于 80 毫克/100 毫升為醉酒駕車。一般飲用 350mL 啤酒或半兩白酒后,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
酒駕處罰流程為:憑執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務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憑決定書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 7 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累積記分分值清除并發放《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憑通知書到違法處理大隊窗口交費,發票保管好,到返還駕駛證時需要作為交款憑證;酒后駕駛暫扣駕駛證六個月,到了返還駕駛證時間,憑交款發票到違法處理大隊檔案室取駕駛證。
酒駕記錄分情況,普通酒駕資料不會長期保留,醉駕屬于刑事犯罪,檔案材料不能消除。非機動車酒駕也違法,醉駕摩托車將被拘役、罰款。再次酒駕,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交強險在一定條件下賠付,商業車險不賠。
酒駕處罰后重新領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 12 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 24 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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