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
認定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需從主觀意圖、行為方式、危害結果及法律后果等多方面判斷。
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犯罪,行為人本不想造成嚴重后果,卻因違反交通法規(guī)導致重大事故,像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例如正常駕駛時因疏忽未注意路況導致嚴重碰撞。它是結果犯,有實際嚴重后果才定罪,量刑分不同等級,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等情節(jié)更重。
危險駕駛罪主觀上是故意,包括醉酒駕駛、追逐競駛且情節(jié)惡劣,或是從事校車、客運業(yè)務嚴重超載超速,以及違規(guī)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為。只要實施這些行為,即便未造成實際損害,也構成犯罪,是行為犯、情節(jié)犯,處拘役并處罰金。
總之,這兩種罪名在諸多方面存在明顯差異。駕駛者應明確區(qū)分,時刻遵守交通法規(guī),確保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