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堰鎮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2024-12-05 06:42:44
作者:資訊小編
在聞堰鎮發生交通事故后,可按以下方式處理。
如果是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者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填寫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協議書,并共同簽名。協議書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等。
如果對責任認定不認可,交警依法作出責任認定,雙方認可簽字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若是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在三日之內提交復核申請書。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不需要檢驗、鑒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應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一般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過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在處理交通事故時,一般需要雙方到場,但不需要事故當事人當場,對方不去也能做出事故責任認定。
有人損的事故,第一時間要救人,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利于區分責任。救完人后配合交警查清事故發生原因,包括現場查勘、做筆錄、調取監控視頻等。責任認定出來后,治病并拿著各種花銷憑證去保險公司報銷。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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