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2、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3、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4、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5、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6、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相關法條: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學習駕駛員和教練員,除遵守第二十六條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學習駕駛員和教練員,分別持有車輛管理機關核發的學習駕駛證和教練員證;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學習駕駛員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員應負一部分或全部責任。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實習駕駛員可以按考試車型單獨駕駛車輛。但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和帶掛車的汽車時,須有正式駕駛員并坐,以監督指導。實習駕駛員不準駕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和載運危險物品的車輛。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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