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裝車頂行李架需要備案嗎
加裝車頂行李架需要備案。
按照《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機動車所有人要在變更后的三十日內(nèi),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備案。倘若車輛不在登記地,也能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同時,加裝車頂行李架還有諸多要求。依據(jù)《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行李架高度應小于或等于300mm,長度不應超過車長的三分之一,且不能改變車身的長度和寬度。此外,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車長大于7.5m的客車和所有校車不應設置車外頂行李架。
加裝車頂行李架備案有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安裝與使用也有相應標準。車主在加裝時,務必嚴格遵守這些規(guī)定,保障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