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扣押后怎樣取回
駕照被扣押后,需先明確扣押原因,再按相應流程處理交通違法、參加學習考試,完成后攜帶相關證件到交管部門領取。
不同的扣押原因對應不同的取回流程。若是因未處理交通違法被扣押,處理完違章、交清罰款,攜帶身份證、處理決定書等證件到交管部門按程序領取。若因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被暫扣,需先交清罰款,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登記,參加7天學習,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之后參加滿分教育學習,領取《預約考試憑證》后參加科目一考試;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含)以上達到12分的,還需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考試合格后,憑駕駛人考試合格通知書到公安交管部門領取駕駛證。此外,酒駕扣證的,非營運機動車需在扣證后規定期限內參加七日學習,合格后交管部門一個工作日內辦結業務恢復駕駛證使用;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除上述流程外,還需參加十日學習及科目三考試。
駕照被扣押后,按規定流程處理交通違法、參加學習考試,完成相應事項后,就能順利取回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