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運車輛拉貨合法嗎
非營運車輛可以拉貨,但僅限于自用,否則屬于違法行為。
非營運車輛,如私家車、單位自用車等,其登記用途為載人。若改變用途拉貨,就可能違反規定。不過,自用小貨車拉貨一般無需辦理營運證,自用的界定通常為一人一趟拉貨未收費、幫人拉貨只收油費、承擔運送搶險救災物資任務、免費給客戶送貨等。而一旦超出“自用”范疇,未辦理營運證卻從事經營性運輸活動,就會面臨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另外,4.5噸及以下貨運車輛已取消貨運憑證,收費拉貨無需辦理營運證,但4.5噸以上貨車仍需貨運證。沒有貨運證的貨車駕駛人,會被暫扣車輛、責令整改,處警告或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
總之,非營運車輛拉貨并非絕對禁止,只要符合自用條件且遵守相關法規即可。車主在拉貨前,最好先咨詢當地車管所,了解具體規定,以免因違規面臨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