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東莞酒駕處罰新標準是什么
2024年東莞酒駕處罰新標準中,飲酒駕駛為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駕駛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 ,不同情形處罰不同。
新標準下,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若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罰更為嚴厲,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至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若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可見,2024年東莞酒駕處罰新標準旨在通過嚴格的規定,約束駕駛員的行為,提升道路安全。無論是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廣大駕駛員務必牢記,切勿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