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丟失了還能開車嗎
行駛證丟失了不能開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倘若未隨車攜帶,交管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并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一次扣一分。不管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有無違規行為,只要沒攜帶行駛證,都不被允許繼續駕駛車輛。
當駕駛者提供駕駛證且無違法記錄時,可能面臨警告或罰款(20 - 200元),之后車輛會被退還;若有違法情況,則會根據具體情形額外處罰后歸還車輛;要是無法出示駕駛證,那就會按無證駕駛處理。而無證駕駛的處罰相當嚴厲,尤其是沒有相應駕駛資格或者駕照被吊銷后仍駕駛的,處罰更重。
行駛證丟失后不可開車上路,應盡快前往車管所補辦。補辦完成,確保車輛具備合法上路的手續,再安心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