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車輛超載一人會受到什么處罰
營運車輛超載一人的處罰,需依據車輛類型和超載比例而定。
不同類型的營運車輛,超載一人的處罰有別。對于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若核載人數少,超載一人比例達 20%,會被處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罰款,記 6 分;核載人數多,超載比例未達 20%,罰款同樣在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但記 3 分。而營運貨車超載一人,一般按客車標準處罰,要是違規載人,處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記 3 分 。公路客運車輛超載一人,未達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運輸單位的車輛若有此類情形且經處罰不改,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此外,超載運營車輛還會面臨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等處理。
營運車輛超載一人的處罰涵蓋罰款、扣分,涉及車輛駕駛人以及運輸單位主管人員,目的在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規范營運秩序,促使營運車輛合法合規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