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行為如何處罰
超載行為的處罰因車輛類型、超載程度不同而有差異,涉及罰款、扣分,嚴重的還會扣留機動車、處罰主管人員 。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會被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一旦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罰款提升至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貨運機動車也類似,超過核定載質量,罰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則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且,出現這些超載情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扣留機動車,直至違法狀態消除。
在扣分方面,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未達20% ,或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以及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若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仍不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超載行為危害極大,既威脅交通安全,又破壞道路設施。相關處罰規定旨在約束駕駛者,保障道路安全,每位駕駛者都應嚴格遵守,杜絕超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