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需要什么手續
1、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后,首要任務是車主將自己的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明、機動車號牌帶到汽車拆解廠業務部。收到《汽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并填寫。
2、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于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3、報廢車需要如下手續: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4、辦理車輛報廢手續。車輛報廢手續如下:應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
5、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
6、機動車報廢證明》回收報廢車輛,經車輛管理所監督車輛解體后,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報廢車輛號牌、行駛證,到車籍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