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門將如何檢查駕駛人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23號》第六十五條和第七十九條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對于無“陪駕”就上高速公路的實習司機,公安交管部門將進行檢查抽查。在實習期內違規駕車上高速公路的駕駛人,將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公安交管部門將如何檢查駕駛人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是否有陪駕? 法律的實施需要國家強制力保障,但更多需要公民自覺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