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放置10年了還可以騎嗎?
不能。
聽取關于《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簡稱 " 草案 ")的說明。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草案擬規定電動自行車使用滿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駛。騎車帶小孩的父母注意啦,六周歲以下要用安全座椅。
擴展資料
電動自行車也是有使用期限的。草案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滿十年不得上道路行駛。拼裝或者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違反本條例規定,駕駛達到使用年限、或者拼裝、非法改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并處二百元罰款;
加裝的改變外形結構影響行駛安全的車篷、車廂等裝置,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拆除,拒不拆除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代為拆除;達到使用年限或者拼裝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
參考資料來源:@宿遷人 速看!江蘇將率先出臺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2)_宿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