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是在2019年4月15日開始實施的,根據新規,國內原有的電動兩輪車將被細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三類。新標準雖更加嚴格了,但是也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對于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最高車速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調整為400W,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新國標還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的軟硬件均應當具有防竄改設計,防止擅自改裝或改動最高車速、功率、電壓、腳踏騎行能力。如果想要電動自行車,一要根據新國標規定的標準去正規的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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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購買。目前,多地都制定了3至5年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車輛均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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