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交警在洞庭
大道(
查成交價|
參配|
優惠政策)與朝陽路卡口附近執勤時,發現一輛車輛顯示的年檢信息異常,于是進行攔截,發現該車輛的玻璃上有2018年的年檢標志。但經過深入調查發現,該車的年檢其實早在2014年10月31日就已經過期,與“2018年年檢標志”明顯不符,于是他們斷定司機涉嫌造假,最后找到了行駛證。
在各種證據面前,該男子也供認了事情的真相。本來車是在二手市場買的。當時年檢和保險都已經過期了。為了省錢和方便,男子花了300元買了個假的年檢標志,貼上年檢印章,以為可以作弊,最后還是被交警抓住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警方出具行政強制措施證明,暫扣機動車,沒收假證,并對其處以罰款4500元、駕駛證記三分、拘留五天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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