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該車為國四排放。國四排放標準是第四個機動車國家排放標準。汽車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HC、NOx、CO、PM等。通過催化轉化器活性層、二次空氣噴射、帶冷卻裝置的廢氣再循環系統等更好技術的應用,可以將汽車排放的污染物控制和降低到規定值以下的標準。
國三、國四標準參照歐3、歐4汽車排放標準。與第二個國家標準相比,第三個國家標準進一步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中國第三個國家標準的排放限值比中國第二個國家標準低30%,中國第四個國家標準進一步降低60%。為了保證車輛在使用中能夠穩定滿足排放限值要求,保證車輛排放控制性能的持久性,增加了對車載診斷系統和在用車符合性的要求。
除輕型柴油車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階段)》 (GB18352.3-2005)中規定的其他車輛應當按時執行國標準。即從2011年7月1日起,不符合國標準要求的輕型汽油車、單一氣體燃料車和兩用燃料車不得銷售和注冊登記。
查看附加您自己的車輛排放標準的方法:
1.去車管所查詢。拿著機動車登記證書,去車管所,找相應的窗口,讓工作人員查詢。
2.網站查詢。登錄機動車環保網,點擊網站中的查詢系統,只查詢新生產車輛。如需查詢其他車輛的標準,點擊此處進入。
3.檢查年檢的環保標志。標志的背面有明顯的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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