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不能單獨重新發行。駕駛證要和主副頁一起補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要填寫申請表,提交以下證明: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符合規定的,車管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1.贖回:
公民換領新駕駛證,持身份證復印件兩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身份證原件、駕駛證原件、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或車管所免費體檢)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之后就可以免費換證了。
2.補充證明:
丟失駕駛證需要補辦證件的公民,還需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兩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及身份證原件、駕駛證原件、縣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或車管所免費體檢)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繳納駕駛證補領費后,他們就可以拿到新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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