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丟失了,到當地的車管所,申請補辦車牌手續。補辦車牌所需資料: 1、車輛行駛證;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4、如果是單位的車輛車牌被盜,還要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發放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我們必須依照法律的要求,為機動車上相應的牌照,這是車主應盡的責任。機動車的牌照有時候會丟失,這時候就需要我們及時的去補辦。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