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借名買車后車輛被查封的應當等待法院將車輛解封后再進行處置。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機動車的所有權人應當以車輛的實際權屬登記來認定,因此車輛的實際出資人無權處置車輛。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于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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