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果購買動車票的當事人被限制高消費,一般情況下不能乘坐動車。限制高消費,法律術語,即限制有關人員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主要是針對那些有清償能力卻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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