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發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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