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不需要申請外地車限行:1。2018年7月1日零時起,非廣州市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下同)進入本市下列區域;2.(不含高速公路、華南快速路、
東南西環城市快速路)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超過4天(按自然日計算,下同),再次駛入間隔時間在4天以上(以下簡稱“四停四停”管理辦法);3.廣州大觀路(廣汕路至中山
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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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配|
優惠政策),不含)、東環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東圃橋,不含)、珠江水道(東圃橋至長洲島至丫髻沙橋至廣河橋,海珠區以南、長洲島及番禺區以北、海珠區及白云區以西、大坦沙及金沙洲以東)、亞港大道(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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