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車型,營運客車5年以上,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以上,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15年以上,均需要每年檢驗兩次。以下是車輛年檢的標準:1。營運客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第十六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下列期限內應當接受安全技術檢驗,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小型和微型非營運客車: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小型、微型非營運客車6年內每2年1次;6年以上;每年檢查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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