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有交通標志、標線引導或者控制的,按照標志、標線規定的順序通行。如果沒有交通標志、標線引導或控制,進入路口前停車等候,遵循“三讓”原則。膨脹材料:1。三讓原則:(1)讓右邊路的車先走;(二)轉彎機動車讓直行機動車先行的;(3)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右轉車輛會讓左轉車輛先行。2.“三讓”原則的前提:機動車通過無紅綠燈、無交警、無交通標志標線的路口。讓這三個原則從1到3依次應用。如果在實際情況中應用第一個原則,則不需要考慮后兩個原則。如果第一原則不適用于實際情況,則適用第二原則,如果第二原則適用,則不考慮第三原則。如果第1條和第2條都不適用,應根據第3條的原則判斷優先通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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