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該路段限速最安全,時速90至100公里最省油。相對速度是高速公路安全行駛的重中之重。可以說,沒有最安全的行駛速度,只有最安全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車速為110km/h,中間車道最低車速為90km/h,最右側車道最低車速為60km/h;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行駛速度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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