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下是關于汽車強制報廢時間的相關介紹:1、家用小型轎車,無強制報廢年限。2、家用非運營的小、微型或客車,檢驗年限為:(1)使用6年以內,兩年檢驗一次;(2)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檢驗1次;(3)使用15年以上,一年檢驗2次。如果檢驗合格可繼續駕駛;(4)第二十—年起,每3個月檢驗1次。《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第四條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1、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2、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3、經修理和調整或者采用控制技術后,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4、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