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允許在高速公路上查車。具體如下:1。高速交警可以上路巡邏,也可以在高速出入口、收費站設置檢查站;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條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執行緊急公務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攔截檢查行駛的車輛;3.在高速公路上,如果車速過快,緊急剎車會造成交通事故。所以,交警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查車。因“緊急執勤”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檢查車輛的,應當在收費站、匝道路口等處設置檢查站。并應提前設置醒目的臨時檢查標志,告知前方駕駛員減速慢行,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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