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車暫時的停靠。可以上下車的時間。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一般人不離車都可以停車等候,駕駛員不能離開車內,一般都是對火車而言,火車為了讓道,臨時停車。 臨時停車位是有時間限制的,各地的標準會有一些區別,基本上只允許夜間停放,部份地區午休時間也可以停放。超出這個時間段停車會被貼罰單,一次罰100元。臨時停車位,主要選擇在停車量需求大、非機動車流量小以及周邊條件允許的路段施劃,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方便市民停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五)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六)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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