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車輛購置稅稅率定為10%。與現在交管部門所收稅費相同。據了解,《辦法》包括車購稅申報程序、免稅程序、退稅程序、稅款征收程序、完稅證明以及檔案資料管理程序六部分。新《辦法》將取代原來的《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征收制度,購置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在報廢前、中途易手都不再另行征收。 10萬轎車繳稅8547元 而在《征收辦法》實施前后,正好是年終購車當口兒,人們最關心的自然是買車后如何依法繳稅。據記者了解,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國產私車,計稅價格為支付給經銷商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稅率17%)。因為機動車銷售專用發票的購車價中均含增值稅稅款,所以在計征車輛購置稅稅額時,必須先將17%的增值稅剔除,即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發票價÷1.17,然后再按10%的稅率計征車輛購置稅。 比如,消費者購買一輛10萬元的國產車,去掉增值稅部分后按10%納稅。計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費者買的是進口私車,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優待港澳留學人員 此外,《辦法》對現行的做法進行了修改,對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無需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辦法》中還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 《辦法》規定,對已繳納車購稅的車輛,因質量原因發生退車的以及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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