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將對59家駕校資質審驗 不合格被淘汰
24日起至12月10日,福州市交通局將對全市59家駕校進行實地資質審驗,不合標準的駕校將被淘汰,審驗首站為永春。
23日,福州市交通局車輛管理科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對全市駕校的資質進行全面審驗,將按標準嚴格執行審驗程序,提高開辦駕校門檻,淘汰不合格培訓機構,促進“小、散、弱”駕校的整合、重組,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審驗時將對培訓機構提供的管理制度、教練車憑證、場地租賃合同、教員準教證等有效證件進行逐項審核,對教練車、教練場及教學用具、器材等進行實物核對。
截至7月31日,共有59家駕校前往交通局換證,取得臨時許可證,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這就意味著這59家駕校必須接受資質審驗,通過的話才能取得繼續經營的許可證。在審驗階段結束后,明年初就開始進入規范管理階段,主要是對培訓學時進行規范。
通過資質審驗的駕校將在明年元旦頒發《福建省機動車駕駛培訓許可證》,未通過的駕校在年底有效期截止后就不得再從事駕駛員培訓。
該負責人解釋說,對未通過審驗的駕校不采取立即取締的方式,而是給予其整改的機會,只要其整改后符合條件,可再提出審驗申請。而個人認為符合開辦駕校條件的,也可向當地縣(市、區)運管所提出申請。
審驗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交通局在12月15日前將整治結果上報市道管處,再匯總上報省運管局。省運管局匯總各地市審驗結果后,將統一向社會公布審驗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名單。各縣(市、區)運管所根據公布名單給本轄區合格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頒發《機動車駕駛培訓許可證》。
駕校也有排行榜
今后市交警部門將定期對駕駛人考試情況及培訓質量進行分析評價。駕校培訓若存在弄虛作假、買賣駕駛證等問題,將對駕校進行整頓,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整頓期間,交警部門暫停受理其考試。
交警部門每半年對駕校學員考試情況及培訓質量進行分析評價,通報駕校考試合格率及駕齡在3年以內駕駛員的交通情況、違章情況。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設立駕校培訓質量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1年內連續兩次排名最后的駕校將進行整頓,并通報交警部門暫停受理其考試。
以后要發結業證
2005年1月1日起,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資質審驗合格并取得《福建省機動車駕駛培訓許可證》的駕校,應為合格的培訓學員頒發《培訓結業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核實駕校培訓記錄,學員在申請考試時應提供該駕校培訓記錄,由交警部門存入駕駛人檔案。
在國家相關部門未頒布新的駕駛培訓教學大綱前,全省駕校仍按交警部門制定的考試大綱進行培訓考試。
背景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學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駛技能的培訓,確保培訓質量。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這意味著,5月1日后,駕駛員的培訓及駕校管理由交通部門負責,而交警部門則負責駕駛員考試及發證。
時間表
11月24日—25日:德化1家、永春1家、安溪3家
11月26日—27日:泉港1家、惠安2家、洛江2家
11月28日—30日:石獅2家、晉江6家
12月1日—4日:南安13家
12月5日—7日:鯉城13家
12月8日—10日:豐澤15家
駕校資質審驗內容
(1)組織管理:須具獨立法人資格。
(2)人員條件:教練須具中專以上學歷。
1。理論教學負責人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2。駕駛操作訓練負責人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有10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3。教練車管理人員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
4。結業考核人員應具有汽車及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汽車及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從事教練員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8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
5。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具有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持有專業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
6。理論教員、駕駛操作教員應持有省運管局核發的《教員準教證》。
(3)教學設施設備:
1。場內道路駕駛教練場應具有通過連續障礙、通過單邊橋、直角轉彎、側方停車、上坡路定點停車與坡道起步、限速通過限寬門、百米加速、起伏路、曲線行駛等訓練科目。
2。場內道路駕駛教練場單向行車道寬度不小于3.5米。
3。場地駕駛教練場應配備龍門骨架吊桿。
4。教練車具有二級車以上技術條件,并裝有副制動器、副后視鏡、滅火器及其他安全防護裝置,道路駕駛教練車還需裝有副加速器踏板和副離合器踏板。
5。教練車應具有統一的教練車標識,技術參數盡量與考試車型一致。
(4)教學用具:多媒體教學設備、多媒體理論教學軟件、交通信號掛圖、汽車氣壓制動系或汽車液壓制動系等。
(5)基礎條件:教練場地(場地駕駛教練場面積、場內道路駕駛教練場長度)、持證教學人員(理論教練員、實操教練員)、合格教練車輛、理論教室。場地駕駛教練場應滿足至少20%以上的教練車同時訓練,在使用理論教室時,學員人均使用教室面積不少于1.2平方米,理論教室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
相關文章:驗車考駕照規矩變化多 提高駕駛員準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