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過戶,有轄區內轉戶,轉出轄區和從轄區外轉入等三種形式。
辦理機動車輛轄區過戶,主要是入戶半年后已辦當年年檢的新車,要出具雙方單位證明,物資部門認可的舊車交易市場出具的憑證并需工商部門蓋章以及車輛行駛執照。
辦理車輛轉出轄區,須是入戶半年已辦當年年檢的新車,要出具雙方單位證明或私人戶籍遷移證明;本系統調撥要出具調撥證明;舊車須物資認可的舊車交易市場出具的憑證,并需工商部門蓋章;進口汽車出具海關稅單;轉出外省須有"準運證",再填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復駛、報廢審請表"、車主須簽章,經車管部門審查準予后收繳行駛證及號牌。
辦理外地車輛轉入轄區,出具接收單位證明,車輛檔案(資料必須齊全)、驗車合格證明(需電腦檢測單)、車輛相片等辦理入戶手續。
捐贈車,"三資企業"自用車,右置式方向車輛,1973年前入戶接近報廢的車輛,2年以上未理年檢手續的車輛,不辦理異動手續。
機動車年審
車管部門每年都要對機動車進行審查檢驗。年審時,有車單位須憑單位證明到轄區交警大隊購買領取年審表格,按表格填好內容,簽蓋單位公章,同時將拓印好的車架號碼,發動機號碼巾在年審表上。車輛彩色相片(正側左面45度角四寸相片)則貼在年審表后面。再憑年審表到車管所批準認定的"二保"廠進行"保修","二保"合格后,送檢測(站)中心進行測試。車主憑年審合格表、采集表、檢測單、二保單,保險卡到車管所辦理年審蓋章。
補發車輛號牌,行駛證
申請補發車牌,有遺失和損壞兩種情況。因遺失申請補發,要出具單位證明,行駛證,申報1個月經核實無誤后,由車管部門予以補發。因號牌損壞申請補發,還要出具損壞的號牌。
因車輛行駛證遺失而申請補發,須持本單位證明或街道、鄉、鎮派出所證明,按交警支隊要求登報申請補發報告表"填寫遺失經過,單位加蓋公章,再辦理刊登省公安廳車輛管理所《行車執照遺失通告》,1個月后核實無虛報。經驗車合格后方可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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