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使用燈光?
正確使用燈光需依據不同的駕駛場景合理操作。在夜間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也用近光燈,避免遠光炫目;在沒有路燈、照明不良的路段行駛時可使用遠光燈,超車、通過急彎等特殊情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雨、霧天行駛,需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霧天還得打開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高醒目度。正確用燈是安全行車的保障。
除了上述常見場景,還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我們正確使用燈光。比如在超車時,要提前開啟左轉向燈,清晰地向前后車輛表明你的意圖。然后變換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引起前車注意。當完成超車,順利回到原車道后,記得及時開啟右轉向燈。同時,超車過程中要留意禁止超車標志,仔細觀察前車動態,確保整個過程安全無誤。
示廓燈作為一種信號提示燈,一般不單獨使用。它能讓其他道路使用者清楚知道車身的寬度。開啟方式通常是將燈光開關右扭一次,當車輛在夜間發生事故停車時,示廓燈需要與緊急報警燈同時打開。
而霧燈的亮度高、穿透力強。前霧燈向上拔一節開啟,后霧燈向上拔兩節開啟,很多車型只有一個后霧燈。在霧天的時候,前后霧燈通常一起使用,為車輛在霧氣中照亮前行的道路。不過要注意,在晴天夜晚,盡量不要開啟霧燈,以免對其他駕駛者造成干擾。
轉向燈則是在拐彎或變道時必須開啟的,通過上下撥動進行切換,讓周圍車輛提前知曉你的行駛方向。緊急報警燈位于中控臺的紅色三角標志,按下后左右轉向燈會同時亮起,用于在緊急情況時警示其他車輛。
總之,燈光在駕駛過程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正確使用燈光不僅是對自己行車安全的負責,也是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尊重。每一種燈光都有其特定的使用場景和意義,我們要熟練掌握并嚴格按照規定使用,才能在道路上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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