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受理幾天?
2024-12-05 06:41:05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受理時間會因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
一般來說,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第二天就能開出認定書。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后果,需要勘查現場及進行相關技術鑒定,那么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出具認定書。
對于特別重大、復雜的交通事故,出具認定書的時間較難確定,但大部分情況下十五個工作日內交警會將認定書下發給事故雙方。
要是事故需要檢驗、鑒定,公安機關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經批準,可以延期十日。若還需延長,須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如果不需要檢驗、鑒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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