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違停罰單怎么處理
2024-05-21 15:52:15
作者:資訊小編
一、汕頭市區內違停對于機動車在汕頭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1.如果駕駛人在場,汕頭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來說,只要駕駛人快速駛離,沒有罰款扣分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汕頭交警會對你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不扣分,會開具“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貼到你的窗戶上,并可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汕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2.如果駕駛人不在場,除了進行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貼罰單之外,汕頭交警部門有權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汕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3.汕頭高速公路違停,汕頭高速公路上無故停車,或者在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停車,汕頭交警會對你處以罰款200元,扣6分的處罰。二、相關規定:1.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利用電子監控設備記錄違法行為,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將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指定地點停放,對違法駕駛人處200元罰款;2.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3.機動車在設有禁止停車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100元罰款。法律依據:《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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