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年檢規定
2024-01-04 17:10:21
作者:資訊小編
一、機動車年檢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1、機動車年檢時間的規定如下:
(1)一般機動車應當每年檢驗1次;
(2)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車輛審驗時間規定
車輛審驗時間規定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其具體內容為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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