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違停的攝像頭什么樣
拍違停的攝像頭是球形的。
道路違章攝像頭分類及作用如下:
1、電子眼形狀:長方盒子形,多現于十字路口、紅綠燈路口,電子眼主要抓拍車輛闖紅燈、變道壓線、逆行、不按導向行駛、非法占用機動車道、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
2、違停抓拍攝像頭形狀:球形大多安裝在市區內禁止停車路段和狹窄的易擁堵路段,它主要是用來抓拍市內違法停車和違規上下客的客車,同時還可以抓拍逆行和違規變道;
3、車流量監控攝像頭形狀:棒棒糖形(由一根支撐桿和球狀攝像頭組成)安裝于紅綠燈路口、易擁堵路段,它不會抓拍任何車輛違法行為,只用作統計車流量。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第五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第五十九條非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未設停放地點的,非機動車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