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最長不超過多久
1. 車禍理賠有時間限制嗎?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殘或者死亡的,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同時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應當分別計算訴訟時效。
(1) 訴訟時效不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只要您一直在向侵權人主張您的權利,訴訟時效就不會開始計算。
(2)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自權利受到侵害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傷勢明顯的,從受傷之日起算,需要治療的,從治療完成之日起算,因為只有到那時,受害人才會知道哪些權利受到了侵犯。損害當時不能發現的,從發現損害之日起計算。當然,必須有相關證據證明后來發現的傷是交通事故造成的。
(三)交通事故,涉及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沒有調解的,從醫療結束次日或殘疾認定之日起計算。雙方在醫療或殘疾認定結束后參加調解的,調解費自終止之日起次日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訴訟時效為兩年。 2004年7月1日以后發生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經調解直接起訴。
2、交通事故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一)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
2.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材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工商登記名冊復印件、協會法人登記證書。
3、原告在爭議法律事實發生后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
4、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為死者家屬的,應當提交死者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證明和繼承人的基本情況。
5.提交涉事車輛所有人、實際控制人、駕駛人證明及關聯關系證明。
6、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控制人、駕駛人證件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證據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交交通事故處理責任確認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者事故調解終止等證明材料
二、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或傷殘復評。
3. 身體受傷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出院證明、轉院證明。醫療費用發票、傷員工資證明、護理人員工資證明、殘疾人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 如遇經濟損失,提交經濟損失評估報告和維修發票。
5.提供訴訟請求書中具體請求數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遇到車禍,當事人一定要有意識地收集和保存相應的證據,以便日后索賠時更加方便。至于車禍理賠的時效,法律也有具體限制。人身損害一般為一年,財產損害一般為兩年。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歡迎您尋求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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