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頭開啟左轉向燈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對于具體的地點選擇注意事項:
1、有掉頭燈的路口
無論什么樣的路口,如果有專門的掉頭指示燈或地面標線,一律按照指示燈和地面標線的指示行駛,一般在最左側;
2、無掉頭有左轉的路口
一般來說,只要沒有禁止掉頭標識或單獨掉頭指示燈的情況下,機動車均可以在不影響正常行駛車輛及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隨時掉頭。一般道路中的中央隔離帶也會在接近路口時由實線變為虛線,車輛可在此區域進行掉頭;
3、黃色網格區域
黃色網格線區域代表禁止停車,如果前方紅燈時,后方車輛應該避讓開此塊區域。但在這一區域掉頭是被允許的,只要中央沒有隔離護欄,機動車可以在此區域進行掉頭;
4、禁止左轉路口
設有禁止左轉標志的路口不能左拐,但從掉頭的動作來看,也要先經歷左轉的路線,從車輛對交通的影響上看,左轉和掉頭十分相近需要占據對面車道,因此禁左路口同樣禁止掉頭;
5、斑馬線區域
有些道路中施畫有斑馬線,雖然這一區域一般并沒有禁止掉頭標識,但是這種區域等同于人行道,是絕對不允許掉頭的;
6、最左側車道只有直行箭頭
一般接近路口處,各車道內會施畫箭頭引導機動車按行駛方向進行車道選擇,而左側第一條車道如果只有直行箭頭,此時即便沒有禁止掉頭的標志也是不能進行掉頭的。
另外,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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