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檻或降低 純電動車企管理新規出臺
2025-02-23 19:24:01
作者:資訊小編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條例》,對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提出多項硬性指標,明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只能生產包括純電動和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在內的“純電動乘用車”,不能生產任何內燃機驅動的汽車產品。
在《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條例》中,提出了新建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在中國注冊,具有與項目投資相適應的自有資本規模和融資能力。
具有完整的純電動乘用車產品從概念設計、系統和結構設計到原型開發、測試和定型的R&D經驗。擁有專業的R&D團隊和整車前進R&D能力,掌握整車控制系統、動力電池系統、整車集成和整車輕量化等核心技術及相應的測試驗證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純電動乘用車及授權的相關發明專利。
具備整車試制能力和純電動乘用車試制的完整條件,包括車身及底盤制造、動力電池系統集成、整車裝配等主要試制技術和裝備。
自行制造的同類型純電動乘用車樣品數量不少于15個。所提供的樣車經過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檢驗,在滿足汽車國家標準和電動汽車相關標準的前提下,在安全性、可靠性、動力性、整車減重性、經濟性等方面符合規定的技術要求。
相比于之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正式頒布的規定在一些條款上做出了讓步,準入門檻有所降低。比如投資總額和生產規模并不受《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有關最低要求限制,還取消了“新建乘用車企業的投資主體必須具備有3年以上純電動乘用車研發基礎”、“新建電動車制造企業需提交對純電動乘用車電池、電機、電控系統等核心部件不低于5年或10萬公里的質保承諾”的要求,對于一些新興的電動車企業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