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交通違章處罰不服
2025-01-01 16:54:08
作者:資訊小編
一、提出復議: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在行政機關 做出處罰決定后 60 日內,若交通違章被處罰者對交通違章處罰不服,可以向相關單位提出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申請復議的方式:1、口頭申請復議:口頭申請復議就是由行為人本人到你所選擇的上一級機關的法制部門,對交通警察給你實施的處罰進行口頭陳述,并說明你不服的原因和理由。
需提供材料:也可以書面申請復議。提供交通警察 給你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2、書面申請復議:就是寫一個行政復議申請書, 在申請書里面要載明申請復議的事實、理由和你復議的要求,來遞交給法制部門 的工作人員。他們會依法對你申請的事項進行調查。然后做出行政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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