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扣分超過多少要重新考
2019-04-18 12:00:06
作者:qihesong
【太平洋汽車網】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如果罰分總數達到或超過12分,機動車駕駛證將被交通管理部門扣留。駕駛人需要重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經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并發還駕駛證,不合格則繼續參加學習、考試。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并且駕駛人已經將其違規所處罰款全部繳清,記分將會被清除。如果沒有繳清罰款,記分會自動轉入下一個記分周期。
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不僅重新參加法律法規學習,還要參加駕駛技能學習及考試。考試合格,可以清除記分并發還駕駛證,否則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記分達到12分,又拒不參加法規學習及考試的,其駕駛證將被停止使用。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 齊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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