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大興區印發《大興區促進氫能產業發展暫行辦法(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其中明確提到鼓勵通勤等領域車輛新增或更換為燃料電池車。

在支持燃料電池車推廣應用領域方面,鼓勵支持燃料電池車輛在路權通行、高速收費等方面的政策突破和先行先試,鼓勵新增和更新的市政工程車輛優先使用燃料電池汽車,鼓勵物流、自卸、牽引、環衛、旅游、通勤等領域車輛新增或更換為燃料電池汽車。

支持企業采購燃料電池汽車,對企業在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內年度購買的燃料電池汽車分別按照國家獎勵資金標準的40%、30%、20%、10%給予資金支持。

支持企業采購燃料電池叉車等交通工具,對企業在上年度購買的燃料電池叉車等交通工具分別按照購車金額的10%給予資金支持,每輛車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5萬元。

對從事車用氫氣高效運輸的企業,按氫氣運輸車輛購置費用總額的20%給予資金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在支持燃料電池車高效運營領域方面,鼓勵運力平臺發展,支持企業應用燃料電池汽車從事運輸業務,對滿足單車平均用氫運行里程條件的企業,針對中重型貨車、輕型普貨貨車、輕型冷鏈貨車、中大型客車、環衛車共5類車型,按車輛年度累計用氫運行里程給予資金支持,每輛車每年支持資金分別最高不超過5萬元、3萬元、3萬元、2萬元、2萬元。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015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