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來自多所大專院校的保險業專家學者針對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近日公布的《北京地區機動車商業保險費率浮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多項建議。
建議一:主動被動出險應當區分
針對保險費率只與理賠次數掛鉤的做法,有車主認為有失公平。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徐曉華表示,應當在實際考量中對于“主動出險”和“被動出險”加以區分。
“車輛出險的情況分很多種,有時候是自己操作不當導致發生事故,在責任判定的時候是你的全責,這算是主動出險;但是要是自己開著好好的被別人撞了,完全是對方的全責,這種算是被動出險。”徐曉華建議,未來在實施費率浮動政策時應當考慮到這一因素,對于被動出險者的費率浮動適當放寬。
此外,北京律師協會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安念念建議,車險費率浮動應當跟交通事故嚴重性掛鉤。“比如說,酒后駕車造成事故,對這種明知故犯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也應當在保險費率方面得到體現。”
建議二:費率浮動應更多“跟”人
徐曉華同時建議,目前車險費率浮動的政策主要是針對車,但也應當適當考慮人的因素。“比如說一個車主,買了車5年以來都沒有出險,按照規定應當在第6年享受到4折的優惠費率,可是一旦這位車主想要換輛新車,怎么辦?”他表示,目前北京消費者的換車時間大都在5年左右,如果多年不出險換來的優惠費率隨著換車而消失,那么對于車主是不公平的。
由此他建議,費率浮動的政策應該“跟”人,以保障車主利益。北京保監局副局長劉躍林也表示,有了完善的車險信息平臺后,將來不妨創設車主保險卡取代保險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