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為了躲避我摔倒了我有責任么
2024-12-19 07:38:23
作者:資訊小編
電動車為了躲避機動車自己摔倒是誰的責任,需視情況而定:
如果汽車當時的行駛存在違章情形,汽車負有責任;
如果汽車當時的行駛存在違章情形,但是電瓶車的躲避行為是不合理的,汽車和電瓶車都負有責任;
如果汽車當時的行駛不存在違章情形,電瓶車負全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為躲避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應如何承擔責任
避讓車輛發生事故責任的判定是根據誰違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規則就是誰的責任;
雙方都違反了通行規則的話,雙方責任,誰的過錯更嚴重,誰主要責任;
過錯一樣,同等責任;
因為避讓對方車輛造成事故的表述過于模糊,如果對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讓,對方全責;
如果自己有避讓不當的情況,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應當讓行方,那么己方責任大;
責任劃分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報交警劃定。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