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過期后,車輛不應上路行駛。若臨牌過期后仍上路,屬于無號牌車輛,可能會受到處罰。
對于臨牌過期的處理辦法:
1、本地臨牌共可以辦理三次延期,每次延期7天,共計21天的使用期限。在此期間,車輛只能在本市內行駛,不能駛出該地區。
2、如果臨牌過期,車主可憑身份證明、車輛購買發票、新車合格證、交強險憑證或進口憑證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等,向公安機關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有效期延長手續與初次申請臨牌一樣。
3、在辦理時需講明車輛行駛起止地點和使用臨時號牌的時間。大概一個工作日就可以辦理完成,遇到節假日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