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賠償包括哪些內容 交通肇事的賠償標準
1.交通事故賠償的內容有哪些?
對受傷人員的賠償:
治療費(按實際發生額)、繼續治療費(以醫生的診斷和建議為準)、輔助器具費(如假肢)、康復費(醫生的診斷和建議)、誤工費(無人實際收入和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公務員出差補助標準)、交通費(以票據為準)、護理費(各地標準不一)、精神護理費。
對受傷者親屬的賠償:
交通費(有票據)、誤工費(本人實際收入攤到每天和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無標準,雙方協商)。
各地賠償金額千差萬別,與死者的收入和賺錢能力無關。
對于重大事故和專業性問題,最好咨詢或委托當地專業律師代理。
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除賠償搶救期間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果死者生前有扶養人的話)、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金、被害人親屬辦理喪事所發生的其他費用等合理費用。
其中包括:
1.喪葬費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的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贍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3.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的性質,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不是一個很明確的問題。人身損害賠償的解釋依據是《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將傷殘賠償的性質界定為對因傷殘導致收入減少或者失去生活來源所造成的財產損害的賠償。否定了《關于認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7號對殘疾賠償性質的界定。
2.確定喪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負傷,經治療后傷情相對穩定,存在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自理障礙可分為三級: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3.殘疾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很多,不同的主管部門針對不同人的傷殘情況制定了不同的鑒定標準。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評定應以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準為準。傷殘賠償金的具體計算公式:
(1)傷殘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一級100,二級10%,以此類推)×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傷殘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一級100,二級減10%,以此類推)x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20年);
(3)傷殘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一級100,二級10%,以此類推)x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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