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發生車禍由誰負責 拼車發生車禍應如何賠償
1.拼車出車禍誰負責?
1.拼車分為有償和無償。有償拼車是指車主向汽車供應商支付一定對價的拼車形式,其中支付的對價可以是金錢、油卡或其他財產。雙向拼車也可以視為有償拼車。無論是在有償拼車還是無償拼車的情況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駕駛員都應當承擔責任。但是付費拼車和免費拼車是有區別的。一般對于有償拼車來說,司機和騎手之間實際上形成了一種乘客合同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司機有義務將順風車安全運送到目的地,并對順風車在運送過程中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對于免費拼車,出于公平考慮,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會酌情適當減輕司機的賠償責任。
2.為了避免“無償”拼車事故的發生,一些司機想出了簽訂免責條款的主意,即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司機對拼車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不承擔責任。但是,這種免責協議可能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免責協議應區分其免責范圍。對于財產損害賠償責任的約定,由于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院一般會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承認該約定的效力。但是,人身損害免責條款是不會被法律認可的,因為它違背了公序良俗。
3.當交通事故發生時,一方面可能會對乘客造成傷害,同時也必然會對雙方車輛造成損害。很多乘客都很關心是否應該對這部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對于這部分損失,雙方司機通常應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比例分擔,乘客不承擔責任。但乘客對交通事故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這里說的過錯包括很多情況,比如車上乘客的不當行為影響司機駕駛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強迫司機違章駕駛造成交通事故。
二、拼車發生車禍如何賠償?
除了上述條款中賠償主體的確定,還需要考慮拼車發生時的具體賠償項目。包括:
1.人身傷害賠償項目
(1)醫療費用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應當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按照實際數額確定。
(2)損失的時間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護理費用
原則上有一名護理人員。護理期應當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運輸費用
(5)住宿費
(6)營養費用
(7)賠償
一、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自傷殘之日起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二、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家庭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純收入標準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8)設備費
(九)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按六個月的總額計算。
(10)生活費用
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項目
(1)直接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包括:受損的車輛、車上貨物物品、設施等。,以及已失去使用價值或因傷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財產損失由侵權人賠償。
(2)間接財產損失
間接財產損失包括車輛停工和車輛折舊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因停運受損車輛損失的批復》,車輛停運損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滅失,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所造成的經濟收入損失。車輛折舊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中車輛損壞導致車輛價值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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