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受害者應注意哪些問題 殘疾輔助器具費如何證明
一、車禍受害者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作為受害人,如何處理交通事故以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者應盡可能采取以下措施:
1.應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事故發生后,在清醒狀態下,受害人應保持冷靜,立即采取自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其人身傷害。
2.確認交通肇事者和事故車輛,確認交通肇事者和事故車輛,記錄事故車輛的車牌、型號、顏色、駕駛人,防止事故車輛逃逸造成索賠困難。
3.保護現場,收集損失證據。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索賠時都要提供真實充分的證據。否則到了理賠的時候就不支持了。
4.接受診斷和治療,并向事故處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后,不能因為一時沖動和對方發生爭執,不接受治療,耽誤了治療的時機。同時,不能要求對方給出解釋,也不要向交通部門舉報。如造成重傷,應及時進行傷殘評定。如果交警調解不成功,要及時去法院起訴,盡快理賠,不要超過訴訟時效。
5.不得擅自扣留肇事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傷者的親屬、朋友或事故發生地附近的群眾不得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將承擔不良后果。需要扣押車輛的,在事故責任認定后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二、殘疾輔助器具費如何證明?
(一)什么是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人輔助器具是指因傷害致殘的受害人,為補償其受傷肢體和器官的功能,幫助其生活自理或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和配制的自助器具。如癱瘓后購買的輪椅、截肢后購買的假肢、失明后安裝的假眼、聽力損失后購買的助聽器、智障人士使用的行為訓練器、生活能力訓練用品等。
輔助器具費用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的受害人,因其組織某項功能全部或部分喪失,需要支付具有補償功能的器具的費用,由事故責任人按照一定標準予以補償的費用。比如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下肢或者上肢殘疾,需要配置假肢,由此產生的費用屬于殘疾用具費用。殘疾人用具是某種程度的殘疾所必需的,是受害人的日常需要,也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應當得到補償。
(2)計算標準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根據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3)提供的證據。
殘疾輔助器具費證明:診斷證明、輔助器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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